《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20-2022年)》出炉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0-05-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大力推进“一村(格)一(辅)警”机制
力争到2022年全省平安村达60%
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省每个县有1个以上“法治示范村”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近日印发《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20-2022年)》,提出我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省乡村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乡村执法文明规范,乡村司法保障充分,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
根据规划,到2022年,我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要完成十五项主要任务,包括健全乡村振兴法规制度、理清乡村治理权责边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加强乡村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结合、创新乡村微治理、广泛开展乡村法治示范创建。
规划明确,我省将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全面清理涉农法规制度;结合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理顺县(市、区)政府部门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权责关系,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综合设置行政执法机构,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严厉打击破坏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涉“三农”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民族地区法律服务结对帮扶;总结推广“三书模式(律师法律审查意见及见证书、公证书、交易鉴证书)”等法律服务新模式,延伸农村法律服务链;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向乡村倾斜力度;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动将法治元素融入地方特色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我省将大力推进“一村(格)一(辅)警”机制,大力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和“六无”平安村建设,力争到2022年全省平安村达60%;推动形成“法律顾问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总结推广“村民议事厅”“自管委”等做法,通过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增强村民规则意识,强化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省每个县都有1个以上“法治示范村”。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省将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和分工方案,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和村社合并,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统筹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切实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记者 黄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