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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2024年3月更新)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3-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人:黄晓英)(联系电话:0812—3361112)

  

        负责处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牵头推进农民增收工作。

  

   (二)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人:周太敏)(联系电话:0812—3361115)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保卫、绩效管理、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维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

  

   (三)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和农村改革科(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孟辉)(联系电话:0812—5103621)

  

       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调查和政策研究。起草“三农”工作政策文件、综合性文稿。负责市级部门涉农“三农”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承担普法宣传、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牵头农业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拟订农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方案。指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协调并组织实施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等工作。参与指导区域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负责起草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制定农村闲置宅地基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和治理指导科(负责人:侯自强)(联系电话:0812—6650239)

  

       提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研究全市乡村治理政策和治理体系,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农民利益、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五)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科(负责人:侯自强)(联系电话:0812—6650239)

  

       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拟订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并指导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编制、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六)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种植业和农药肥料科(负责人:李维强)(联系电话:0812—3338740)

  

       起草全市种植业(粮油)产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指导种植业(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工作,牵头农业防灾减灾。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农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植物检疫体系建设,并组织监督管理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粮油收储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全市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种苗等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指导种子基地、良繁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编制全市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级烟草扶持项目。

  

  (七)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特色产业和农业园区科(负责人:谭旭红)(联系电话:0812-3304917)

  

       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棉花、糖料、水果、蔬菜、茶叶、花椒、蚕桑、麻类、中药材、烟叶、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承担经济作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区)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工作。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八)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和饲料兽药科(负责人:沙孟旭)(联系电话:0812-3352175)

  

        负责起草全市畜牧兽医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畜牧兽医标准化、畜牧兽医体系建设。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牧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牧区草原科学放牧和打草利用、牧区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南方牧区草地畜牧业发展。指导奶业发展,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依规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灾减灾。制定全市饲料及添加剂、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农作物秸秆等饲用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负责兽药(渔药)及兽医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拟订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兽药(渔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九)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负责人:曹林华)(联系电话:0812—5102438)

  

       起草全市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虫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和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病害防控、渔事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开发和经济合作科(负责人:胡相)(联系电话:0812-3306600)

  

       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相关推进工作,提出项目建议和扶持措施,指导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管理与有关农业国际组织或机构合作、交流。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负责农业招商、经贸洽谈。组织开展农业会展活动。负责机关外事侨务、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承担涉及港澳台地区有关农业事务。起草全市农场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农场体制改革,促进农场“产、学、研”融合发展。指导农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农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农场土地保护、使用管理。指导南亚热带农业资源开发利用。

  

   (十一)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和科技教育科(负责人:廖海燕)(联系电话:0812—3355533)

  

      牵头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管理。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证后监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牵头农业规模化工作。

  

   (十二)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职业农民和新经济组织科(负责人:付攀)(联系电话:0812—3304917)

  

       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职称评定、生产生活扶持等制度。负责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培训基地建设。负责职业农民职称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双创”工作。研究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提出巩固完善全市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牵头起草农民承包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等政策。指导农民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经统计工作。起草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性服务相关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十三)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计划投资财务科(负责人:周德敏)(联系电话:0812—3313100)

  

       提出扶持全市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参与农业政策性补贴实施。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牵头负责全局涉农项目的规划、包装、申报、实施等工作。

  

   (十四)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监督科(攀枝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负责人:王永康)(联系电话:0812—3334167)

  

        承担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五)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中共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人事科-罗荣斌、党办-张鹏)(联系电话:0812—5102700)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农村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审核: 蒋治虎   责任编辑: 罗荣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