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0-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支持二滩库区(盐边水域)部分库湾开展 生态养殖和增殖渔业的建议》(第97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了发展我市设施渔业、增殖渔业和休闲渔业等渔业经济,建议将二滩库区(盐边水域)部分库湾水域(红果库湾、红民库湾、力马库湾、田湾库湾、铜厂沟库湾)调整为非禁捕水域”的建议。
7月2日,攀枝花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同意盐边县优化调整县域境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的函》,及时调整了长江禁捕水域范围,明确红果库湾、红民库湾、力马库湾、田湾库湾、铜厂沟库湾由盐边县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二、关于“希望市级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在二滩库区(盐边水域)部分库湾开展生态养殖和增殖渔业”的建议。
市农业农村局支持盐边县二滩库区生态渔业建设,并根据盐边县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争取项目。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