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9-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盐边县申报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的建议》(第9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4年底,攀枝花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7.47万亩,其中盐边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9.66万亩。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整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N〔2024〕—3349号)要求,结合我市各县(区)实际,2024年12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正式行文《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呈送申报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报告》(攀农〔2024〕51号),按优先序建议推荐盐边县、仁和区、米易县申报第三批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5年2月,经过市农业农村局多次沟通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并建议申报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2月26日,以市政府名义向省农业农村厅正式行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事宜的函》(攀府函〔2025〕43号),计划在2025—2027年建设高标准农田22.17万亩,其中盐边县建设高标准农田8.37万亩。
根据《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三批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竞争性陈述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4月2日对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了竞争性陈述。2025年4月29日,省农业农村厅对第三批整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名单进行公示,拟确定攀枝花市、旺苍县等1市10县(市、区)入选四川省第三批整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名单。我局将继续做好向上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市农业农村工作。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