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9-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贵委提出的 《关于加强我市生猪以外的大牲口屠宰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三区规划建设畜禽屠宰场”的建议
为积极推动牛羊禽集中屠宰工作,保障畜禽肉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牛羊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攀农便函〔2022〕163号)和《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关于进一步规范牛羊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攀农便函〔2022〕194号)文件,并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牛羊肉食品安全监管试点的通知》(攀市监发〔2023〕1号)文件,在盐边县、米易县 开展牛羊集中屠宰试点工作。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已起草《四川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经征求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意见,正积极推动省人民政府出台发布。《四川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发布后,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牛羊禽屠宰进行规范化监管,及时启动牛羊屠宰场规划建设,保障牛羊禽肉品质量安全。
二、关于“加大学校、大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采购大宗畜禽产品的检疫查验力度”的建议
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切实履行教育主管责任,严格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等三部门令第45号)、《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以及《市食安办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校园食堂落实牛羊肉查验主体责任的通知》(攀食安办〔2024〕19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考核,在食材验收时严格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并进行索证索票管理,严防未经检疫等不合格食材流入校园,把好食材入校第一关,让师生吃上安心肉、放心肉。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畜禽产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有效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
三、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的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餐饮单位采购等行为监督管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开展全市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风险较大的农(集)贸市场为重点,组织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农(集)贸市场开办者、规模、经营者、管理能力等进行摸排,降低食品安排隐患。针对农贸市场、超市等主体采购食用农产品查验票据等问题开展抽查,确保流通环节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排。
感谢对牛羊禽屠宰工作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