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初、中、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农林科学院,市气象局,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攀农函〔2023〕87号)要求,定于11月22日(星期三)在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开展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2023年度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申报评审初、中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评审需答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一)答辩时间
11月22日全天答辩,上午9 :00开始答辩评审。请答辩人 员务必于11月22日上午8:30前到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二楼人事科签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
(二)答辩地点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265号)。
三、免答辩人员
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免答辩人员范围为: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级部门考核优秀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具体免答辩人员见《2023年度攀枝花市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公示》“备注栏”。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按时参加答辩。
(二)申报评审答辩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请在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panzhihua.gov.cn/)首页“政务公开”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或“人事信息”栏中下载查看。
(三)所有答辩人员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进入答辩等候室,工作人员将逐一验证照片和姓名。
(四)答辩人员食宿费用自理。请注意保管好自身贵重物品。
(五)如因特殊情况要求须延迟答辩,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张敏婕,联系电话:15719445541)
附件:附件:2023年申报农业系列初、中、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公示.xls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