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2-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一)职能简介................................................1
(二)2022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 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一)机关运行经费。................................................8
(二)政府采购情况。................................................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9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9
十一、名词解释................................................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监测中心职能简介。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是根据攀枝花市编委攀编发〔2002〕9号文件成立的,是社会公益性非营利技术服务、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财务独立,根据攀编发〔2019〕86号文增挂攀枝花市蚕种质量检验站和攀枝花市种子质量检验站。主管部门是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攀西地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土壤、肥料、水源、农药、饲料、兽药、大气等全方位监测以及农产品上市前的质量监测;负责提出解决生产过程中技术难题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攀西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无公害农产品项目的审查、申报以及基地建设。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承担蚕种质量及种子质量检测工作。
(二)监测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继续做好省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监测任务。
2.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3.继续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提高人员检测技术水平。
4.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中心管理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监测中心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监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7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5万元、农林水支出26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0万元。监测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19.7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0.3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监测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319.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监测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31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监测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9.7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7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5万元、农林水支出26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监测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9.7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0.3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5万元,占比9.02%、农林水支出263.01万元,占比82.25%、住房保障支出27.90万元,占比8.7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7.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公用经费、退休费。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63.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监测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9.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支出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0.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监测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5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级农产品交叉抽检、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 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市两级农畜水产品抽检、下乡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安排该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监测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监测中心无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市农业相关事业单位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含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农业部门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所需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