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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2-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职责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市“三农”有关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组织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市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级烟草扶持项目。

17、负责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重点工作

1、构建完善粮、果、菜、畜、烟、花等攀枝花6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代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3个先导性产业,培育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现代农业“6+3”特色产业体系。

2、培育市级农业园区2个,争创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继续推进3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

3、培育乡村振兴先进和示范单位23个,市级乡村振兴先进县1个、乡3个、村18个,助推农民增收,示范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4、通过农田建设、乡村治理、园区打造等一批有针对性的重点项目的规划实施,实现农业产业兴旺、农村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农民生活富裕,切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力争引进一个总投资亿元以上农业项目。

5、创建 “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20个,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5000户,为发展农村康养旅游提供生态环保支撑。

6、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6.4万亩,其中高效节水面积2.8万亩。

7、持续推进品牌强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量1250个以上,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大力实施品牌培育,加大“攀枝花芒果”“攀枝花枇杷”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依托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加大对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8、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60%,确保农药利用率持续提高和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处置率100%。

9、优化发展烟草产业,确保烟农增收致富,力争年度生产规模稳定在7万亩以上,烟农收益达到2亿元以上。

10、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5%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及猪瘟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全力确保生猪生产保持稳定。

11、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以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为主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攀枝花市植物检疫站、攀枝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攀枝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攀枝花市渔政站、攀枝花市水产站;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土壤肥料站、攀枝花市畜牧站、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攀枝花市中心分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343.2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预算3,34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3.21万元,占100%。2020年比原市农牧局2019年预算收入数增加689.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单位合并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支出预算3,3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21万元,占90.1%;项目支出331万元,占9.9%。2020年比原市农牧局2019年预算支出数增加689.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单位合并所致。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43.2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3.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26万元,农林水支出2,74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43.21万元,比2019机构改革合并单位预算3,203.34万元增加139.8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系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和正常工资晋级及相应增加的住房公积金、社保缴费等累计而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万元,占0.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26万元,占10.56%;农林水支出2,748.47万元,占82.21%;住房保障支出213.48万元,占6.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援藏援彝干部人才补助经费,保障援藏援彝干部正常生活。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53.71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离退休人员经费、福利费、医疗费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99.55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4.34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的基本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2.42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98.71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通过试验示范,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0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和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测等支出。推动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保证全市动物疫情的稳定性,努力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动物疫情、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0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监管等支出。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质量追随体系,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用于市场调剂及灾后恢复生产所需的农作物种子,储备玉米种子6000公斤,水稻种子1000公斤,豌豆种子10000公斤,引导农业持续发展。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烤烟种植基础设施建设、保险和技术推广以及确保农业农村工作整体正常运行等支出。促进攀枝花农业产业发展显著提高。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13.48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2.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4.14万元、津贴补贴747.82万元、奖金27.91万元、绩效工资363.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9.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万元、住房公积金213.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94.5万元、退休费140.79万元、生活费补助22.42万元、医疗补助6.8万元。

公用经费41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万元、水费4.6万元、电费11.5万元、邮电费11.11万元、差旅费117.94万元、公务接待费7.25万元、工会经费35.27万元、福利费24.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83万元(党建经费24.43万元、编制内聘用人员公用经费0.1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7.69万元、派驻纪检组经费3.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0.05%。主要原因是财政政策性因素影响。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农业招商引资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52%。主要原因是财政政策性因素影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4辆、越野车6辆、货车1辆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农业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下属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下属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攀枝花市植物检疫站、攀枝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攀枝花市农村经营指导站、攀枝花市水产站等 5个参公事业单位,攀枝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攀枝花市中心分校等3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4.6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6.93万元,下降8.1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农业农村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农牧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农业支出

1、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2、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4、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5、其他农业支出:反映除专业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x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农业农村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