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1-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18982347150;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305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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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攀枝花市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问题32:水环境治理推动不力,农药化肥减量流于形式。米易县安宁河流域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台账内容缺失,无法统计销售量,化肥和农药使用情况监测调查点未建立台账,无法统计使用量。农业农村部门未按规定开展调查统计、指导农户,数据两头落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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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米易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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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健全台账,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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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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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4年10月底前,规范和完善农药经营示范门店销售台账;指导化肥农药固定监测调查点规范建立台账。 2.2024年12月底前,根据行业规范,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统计,示范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化肥农药减量化技术,开展科学施肥、科学用药培训6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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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指导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完善销售台账,指导化肥农药固定监测调查点规范建立台账。 |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