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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支持力度

来源: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农经总站     发布时间:2022-06-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支持。一是实施中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从2019年到2022年,全省每年选取具备条件的1292个村进行重点扶持,四年共扶持了5168个村,占现有行政村总数的19.6%。一次性补助每村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0万元、省级财政30万元、市县财政20万元),专项用于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在全国居前列。二是拓宽财政资金支持渠道。2021年8月,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原“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更名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该基金在满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借款需求且基金有余额的情况下,可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目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的做法是:一是乡村振兴先进村的奖补资金,支持各地发展农业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对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的,在同等情况下给予财政补贴支持;三是支持村集体通过土地入股等方式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享受园区发展红利。下一步,将尽快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实绩、分类考核奖补资金,支持各地统筹用好奖补资金和中省衔接补助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