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0-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根据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未兑付资金统计通报情况,全市2022年农机购机补贴兑付比例不高,进度滞后。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切实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22年四川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及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相关要求,切实落实硬措施,全面加强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兑付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前购机补贴兑付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按照省厅相关要求,对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做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截至9月底,全市补贴机具868台,受益农户746户,使用购机补贴资金321.94万元,资金使用率70.94%,结算资金146.58万元,结算率32.3%。其中,东区中央补贴使用比例0,结算比例0;西区中央补贴使用比例23.52%,结算比例23.52%;仁和区中央补贴使用比例42.28%,结算比例39.28%;米易县中央补贴使用比例100.59%,结算比例36.31%;盐边县中央补贴使用比例59.08%,结算比例21.06%。由于县(区)农机管理部门入户核机时间长、核机后未及时在系统内进行下一步操作、财政延迟结算等原因,我市农机购置补贴结算率偏低,且部分资金已超过兑付时限。至9月底,省级抽查部分县(区)情况,通报相关县区“2022年农机购机补贴兑付时限超时比例高于30%,兑付进度偏慢”。
二、及时兑补,严禁挤占挪用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兑付工作完成情况,已纳入2022年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指标考核项,相关指标要求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含以前年度结转)结算进度(结算进度=结算金额/实施金额X100%)未达90%以上的,予以扣分”。同时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对相关县(区)党政负责人要进行约谈,考核中要按要求扣分。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带队到各自辖区财政局沟通对接,全力争取财政支持。立即落实专人,对各自辖区的购机补贴进行再梳理、再查找,对未兑付补贴列出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资金,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金兑补。
三、加强监管,严处非法行为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把好关口,认真仔细审查,从严惩处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重点补贴机具二维码识别,加快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补贴政策时效性和资金安全性。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