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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1-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以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攀委发〔20177 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办发〔202024 号)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市委守纪律、 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依法兴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予以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

1.加强法治政府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各自岗位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科(室)、站(中心、校)负责人是各自工作范围内法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2.加强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安排。年初制定《2020 年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0 年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总结、安排本年工作,半年分析问题、推动落实,年底汇报、检查完成情况。及时分析问题,制定对策措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推进重大决策制度化规范化。

1.建立和完善决策制度程序。制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及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决策制度,并重点落实好三项制度:一是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对事关长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落实重大决策民主议定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前,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三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前,我局法制工作机构和聘请的法律顾问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书面意见。

2.继续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坚持学法用法,2020年,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12次,专题学习《宪法》《民法典》,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一是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实际,以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 年本)的通知>(攀办函〔2019111 )精神,我局及时对2020年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并且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制定完善了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清单,群众只需要按照清单一次提交,在法定时间内领取办理结果。目前,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向社会承诺14项行政许可事项、20项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并且办理承诺时间在法定时间的基础上总体压缩70%以上,行政审批最快4个工作日。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做到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审批。2020年,共办理许可审批13件。三是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打造营销平台,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认真开展农业民营经济主体的走访服务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多渠道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开)的要求,严格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根据《攀枝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攀信联办〔20203 号)认真做好信用农业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每月20号定期对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开展法制审核,及时报送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印发了《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攀农发〔201980号)、《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攀农发〔201981号)。2020年,为加强我市农业农村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步伐,营造诚实守信的农业农村生产氛围,我局印发了《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失信生产主体的惩治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局印发了《关于建立攀枝花市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黑名单制度的通知》。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贯彻执行《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四川明炬(攀枝花)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 1 名执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建议书,促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2020年审核规范性文件3件,政府合同11件。

4.积极推进农业领域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督查。联合市司法局对各县(区)农业系统近两年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行政执法案卷等重点工作进行了2次全面检查和督导。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各县(区)农业行政专项执法行动的监督、指导和协查、协办。2020年市、县(区)联合、协同开展农业案件查处10余次,特别是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东区农业部门对乔XX销售假兽药案的严肃查处,形成了极大震慑。2020年全市办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80件,罚(没)金额19.8267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55件,罚没金额19.4271万元;简易程序案件25件,罚款金额0.3996万元。移送司法案件3件,移送7人,追责2人。协助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件,抓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犯罪嫌疑人11人,打掉非法捕捞犯罪团伙1个,现移送起诉案件4件,共9人,查扣各种非法渔具7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完成市、县(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2020年度执法证件年审、新证办理等相关工作。做好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等的运行管理、信息填报等。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工作实施细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强化系统平台建设。每月在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上公布公开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在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上公示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

5.有效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积极做好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的应用迎检工作。同时,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认真抓好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按时报送我局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处理结果为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攀枝花市西区农业和农村交通运输局关于太平矿定点屠宰场关停事项的行政程序处理决定书》(攀西农交〔202060 号)。参与行政诉讼应诉案件2件,处理结果均为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四)学法普法,增强法治理念。

1.领导重视,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全市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立了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及时制定并印发了《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普法计划〉的通知》。二是抓好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扎实推进。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开展班子成员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办公会会议会前学法制度》。410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由我局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领学和宣讲。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以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乡村。

2)以农机安全生产系列活动为抓手,多形式推进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进乡村。以宣传贯彻《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重点,积极开展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次。

3)以涉农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农技推广、植物检疫、动物防疫、三下乡、科技培训、农民田间学校等为载体,推进法律进乡村 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举办各种培训37期,培训农民群众约6000余人次,在开展农村实用种养殖技术培训辅导的同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机安全监管条例》等普法宣传资料2.9万余份,并为农民朋友提供咨询服务。

4)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学法的良好氛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赴各县(区)开展宪法进乡村、民法典宣传等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学法守法用法,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运用法律保障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律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随着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法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需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权责清单制度的落实并推进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任务依然艰巨;三是培训力度有待加强,我局是新组建的单位,农业执法范围广、任务重,需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创新力度不够,需探索创新为广大干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方式、内容和载体。

三、2021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认真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安排,结合部门实际精心筹划、强化检查、狠抓落实,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法治中国建设规(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体系建设工作部署。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各项规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是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做好放管服工作;积极提高行政审批便民化服务水平;做好农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并对社会公示。

四是加强农业执法及监督。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着力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基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聚焦办案主业,重点加大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民生领域的农业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综合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与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照《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动态管理、调整、完善权责清单。

七是强化农业法制教育宣传。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年,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为契机,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实施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农业法治环境。

    八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依法纠正行政处罚错误或不当行政行为。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的相关工作,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