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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长江禁捕三个“凡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接热心群众举报:“抖音平台发现有人发布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沙鲈鲤的视频”。收到信件转批后,市农业农村局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了解事件由来及经过。由于该视频已被举报下架,无法查询,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举报线索及时联系市公安局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通过刑侦技术手段锁定嫌疑人员相关信息,并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传唤,同时在嫌疑人家中冰箱中查获冰冻的举报视频涉案鱼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嫌疑人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锚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这个禁捕目标,认真开展水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并做到三个“凡是”。凡是涉及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刑事案件必须从严从重处理。凡是涉及非法捕捞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履行生态损害赔偿。凡是涉及举报的案件必须一事一档、逐一整改销号。

通过公安、农业农村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强化了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力度,实现了水边、网络、市场、餐桌的全链条监管,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水生生物资源量增加,生态完整性水平稳步提高,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效果明显,常常能看见天蓝水清、鱼戏浅水的生态画面。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发力长江禁捕工作,并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让广大市民增强保护长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