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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目前正值夏季高温高湿季节,各类病原繁殖迅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风险明显增高,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范动物疫病风险,确保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实现稳定控制,结合近期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和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现就做好我市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 全力以赴抓好非洲猪瘟防控

要层层压实各方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的各项关键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测排查和消毒灭源。要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出现突发疫情,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有效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二、突出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

要及时对免疫效价低、漏免和补栏的禽类开展补免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要引导相关从业人员自觉强化消毒意识,坚持做好家禽养殖、加工过程产生的排泄物、分泌物、病害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要切实加大对规模畜禽养殖场、中小养殖户、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以及家禽屠宰点等重点地区的排查和监测力度,一旦发现疑似疫情,要及时处置并按程序上报。

三、坚持不懈抓好布病防控

(一)加强检疫,严防输入性动物疫情

各县(区)要加强对养殖场、养殖小区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政策的宣传告知力度,严格落实“凡调入必审批、凡落地必报告”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监管规定。全面落实动物调运前备案、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等全过程监管措施,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养殖小区主体责任,指定专人及时核查调入动物落地信息,及时派官方兽医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督导畜主对调入动物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并完善相关监管记录,未经隔离观察不得混群饲养,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进行检疫审批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和跨省引进到达目的地后未报告和隔离观察的,要依法立案查处。

(二)强化监测,扎实推进净化工作。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牛羊布鲁氏菌病监测、净化技术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牛羊布病的监测净化工作。一是要全面摸底,对辖区内牛羊开展布病监测,摸清布病感染情况。二是重点监测,对已发生人感染布病的乡镇,要作为重点控制区域,增加布病抽检比例和频次,并加强牛羊调运监管。三是要严格处置,对布病监测阳性动物,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严格落实扑杀、无害化处理措施。

(三)加强宣传,确保从业人员安全。通过对从业人员培训,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多种途径,加强布病基础防控知识、个人防护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二是要落实防护措施,养殖、防疫、屠宰、实验室检测人员等高危人群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降低感染风险。三是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检测操作规程,严格处置实验室废弃物,加强实验室人员防护,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统筹兼顾抓好其他疫病防控

指导规模养殖场做好小反刍兽疫、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补免和强化补免工作,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同时做好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和猪链球菌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的防控。

 

附件:夏季高温多雨期非洲猪瘟防控要点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727

 

附件

 

 

夏季高温多雨期非洲猪瘟防控要点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动物流行病学重点实验室

 

入夏以来,我国多地出现持续高温热浪天气,南方暴雨天气多、降水强度大。极端天气下猪只抵抗力下降,病毒更易传播扩散,非洲猪瘟防控难度加大。各地要切实落实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监测排查,强化消毒灭源,做好技术指导,确保疫情形势平稳,维护生猪生产的良好势头。

    一、密切关注疫病流行态势

当前,我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有力,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平稳。但从近期监测情况看,屠宰厂(场)、农贸市场等场点病毒污染情况仍然存在。高温多雨季节,病毒污染容易扩散,疫情发生风险大,稍有松懈就可能发生流行。各地要密切关注本地区疫病流行态势,及时研判疫情形势,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范疫情流行与发生风险。

    二、强化监测排查

    各地要继续强化监测工作,监测范围要覆盖养殖、屠宰、运输、交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提高屠宰、交易等高风险环节的监测频次,及时消除隐患。发现非洲猪瘟阳性的,要按程序报告,及时处理,开展溯源调查,防止疫情扩散。要进一步做好阳性样品的鉴别检测,跟踪了解毒株变异情况。要加大各环节排查力度,明确责任,及时掌握生猪调入调出和发病死亡等情况。

    三、做好疫情报告和处置

对于生猪异常死亡报告,要立即派员到场调查,采取必要措施,按规定程序报告和处置疫情。雨季不宜采用深埋方式掩埋病死猪,对原有深埋病死猪的风险区域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要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 小时值班制度和疫情举报电话值守制度,及时核查疫情线索。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每月清查盘点防疫物资,及时补充短缺物资,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储备充足。

    四、持续开展环境消毒灭源

要结合各地开展的“大清洗、大消毒“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清洗和预防性消毒工作,降低病毒污染面。雨季可选用高效消毒剂,增加消毒次数和消毒剂使用浓度。指导养殖场户及时清洗猪场附近道路上的粪污或其他废弃物,做到消毒彻底、不留死角。要充分利用专业化洗消中心,对进出养殖场、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场的车辆,严格清洗消毒,有条件的要进行烘干处理。

五、做好其他疫病防控

指导养殖场根据猪场疫病流行特点,做好猪瘟、伪狂犬病、口蹄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病毒性疫病的疫苗免疫和监测净化,以及猪链球菌病、格拉瑟病(又称副猪嗜血杆菌病)等细菌性疫病 的防治。及时进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确保达到群体免疫效果,提升猪群免疫力。加强猪群临床巡查和异常猪只检测,及时发现和淘汰异常猪只,提升猪群健康水平。

六、指导养殖场户采取针对性措施

(一)做好防雨排滂准备。检查和疏通场内排水系统,加固加高防洪堤或墙体,地势低洼区域放置挡水板和沙袋或做好引流。填平场内坑洼,尽可能硬化路面,尤其是人员和饲料通道。检查场内门窗是否完好,特别注意饲料仓库门窗及料罐密封性。配备抽水机等应急设备。

(二)防止猪场水源污染。宜使用深井水和自来水。使用地 表水和浅井水的猪场,应每天加入适量饮水消毒剂,做好饮水消毒。使用地下水的猪场,要加高井口高度并加盖,最好建有井房。 避免使用建在低洼处的水井,雨水容易倒灌,污染井水。冲洗用水 也要采取措施防止受污染,不使用防疫沟中的水清洗猪栏。

(三)落实生物安全措施。养殖场户应尽量避免与外界车辆、 人员、物品直接接触,减少员工进出场频次,降低物品流动频率;避免雨天出售猪只和引种,确有需要的,应密封运输车辆,并做好清洗消毒。加大养殖场外围巡查,及时修复雨水腐蚀和损坏的墙体,防止鼠类进入。雨后及时检查栏舍、仓库等区域的屋顶、墙面和地面等是否有渗漏情况并进行处理。要定期喷洒杀虫剂,防止蚊蝇和蜱虫滋生。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和粪污处理,增加污水排出频率,防止雨量过大造成倒灌,污染场内环境。

(四)强化饲养管理。保持猪舍内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和光照,高温潮湿天气,做好猪舍的降温、通风和除湿,提高猪群舒适度,减少猪只应激反应。加强对饲料储存场所的日常巡查和霉菌毒素检测,确保饲料新鲜无霉变且毒素不超标,必要时可使用放置生石灰等方法降低仓库湿度或减少饲料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