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全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9-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通知》(N〔2022〕—2020)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辖区内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各县(区)兽医实验室。
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
主要包括实验室线路是否老化,电线是否裸露,仪器设备电源开关是否关闭等。
实验室消防安全。
主要包括实验室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有紧急撤离路线标识及消防通道设置和占用等。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
主要包括实验室有关资质证明、文件(批准或备案)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和运行情况;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落实情况;实验室环境、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实验室各类记录和档案情况;实验室应急演练及预案制定、实施情况;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使用、销毁情况;感染性物质的运输、存储、销毁情况;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和处理记录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个体防护和畜牧兽医卫生津贴落实情况;论文发布情况(近3年发表涉及非洲猪瘟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口蹄疫病毒等论文)等。
检查形式和时间
(一)自查阶段(10月9日前完成)。各县(区)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台账,对于短期内能整改的,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对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建议台账和整改方案,逐个整改。
(二)市级抽查(10月10日—10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检查组采取全覆盖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进行通报。
相关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杜绝形式主义。各县(区)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认真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排查,坚决克服“走形式”和麻痹大意的思想,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台账。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