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多举措促进农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农业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建设工作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目标、问题导向,对涉农消费领域摸情况、补短板、强弱项,细化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农业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一是建立机制制度。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落实的工作机制。率先印发了《农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农业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建设工作相关制度方案》,细化了消权保护《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工作宣传》四个制度、方案,明确消权保护的工作机制、制度、措施。
二是落实消保措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至10月底,我市501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共开具合格证296436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94084吨。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对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生产主体实现100%全覆盖抽检,目前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开展农资打假。出动执法人员970人次,巡查检查355次,抽查农资产品2000余个,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6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428家入驻国家(省级)追溯平台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主体在追溯平台上录入生产批次5794次、消费批次7958次。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全市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101个,芒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授权12宗。不断培育壮大“攀果”品牌,加快“攀果”商标注册申请进度,努力实现“好果卖好价”、“以果为媒”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实施奖补政策鼓励生猪产业发展。制定《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生猪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对年出栏生猪达1000头及以上的新建生猪养殖场,经验收合格后分档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加强渔业养殖监管。强化对水产养殖企业专合社、规模渔业养殖场行业环保、渔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等监管,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鱼。
三是加强维权宣传。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涉农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工作、农业技术等讯息40余篇。利用“三农”简报、专报等进行相关专题宣传,及时反映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等情况。在市局办公楼大门前电子屏打出“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放心舒心消费城,筑阳光康养幸福梦”“保护消费者权益,履行经营者义务”“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等字幕宣传标语。
四是处置投诉举报。利用“12316”农业服务热线、长江禁捕有奖举报、农机投诉举报等工作机制和渠道,全面加强对农业领域所涉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机、渔业渔政等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2021年,受理、处置各类群众举报50余起,按时受理和处理率均达100%,处理成功率高于 90%。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市、县(区)农业部门组织、参与开展“2020—2021年川渝农业联合执法行动”、攀枝花“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农业农村部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1” 、非洲猪瘟“百日阻击战”执法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至10月底,市、县(区)联合、协同开展执法检查63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办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52件,罚(没)款金额35.84万元,案件办结率100% 。通过对涉农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进一步维护平安、和谐、稳定的农业正常生产秩序,优化提升农业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