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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后全市农业行业复工复产 安全防范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2-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有关相关单位:

2023年春节假期已结束,节后农业行业各相关生产经营主体陆续复工复产,春耕春种生产也将逐步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持续增大。为切实做好农业行业节后复工复产、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和服务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办对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服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请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深入抓好落实,确保行业安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市安办文件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紧盯农机、农村沼气、畜禽屠宰、水产养殖、农药、饲料兽药生产等重点,积极督促指导农民(农机)合作社、饲料兽药生产、农药种子销售、农业园区管理、农业在建工程等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服务工作,努力将各类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监管,确保行业安全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指导服务和应急值守处置,并于131日前将涉农经营主体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详见附件2统计表)、223将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服务工作情况(含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安办。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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