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近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启动实施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雷达”作用,进一步调整完善监测计划,改进抽样方式,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增强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据悉,监测计划突出“三个调整”。一是重点完善随机抽样。抽样城市由原来省会城市固定、另外两个地级市一年内固定,改为省会城市固定、另外两个地级市每季度随机确定。加强生产基地随机抽样,要求每个监测地级市提供比抽样基地数原则上多一倍的基地名单,由抽样人员随机确定。二是重点加大“三前”抽样比例。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屠宰场等“三前”(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抽样比例由2018年的27.0%提高到2019年的50%,加强生产指导。三是重点增加禁用药物参数。在2018年调整监测参数增幅29.8%的基础上,重点增加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禁用兽药参数8项,监测参数增至130项,增幅6.6%。监测品种仍重点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大宗鲜活农产品,约110个品种4.37万个样品。
农业农村部自2001年在京津沪深四城市试点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以来,经过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例行监测制度,对发现问题隐患、开展风险预警、加强风险防控、组织风险评估和加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其结果已成为评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主要指标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决策的重要依据。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将继续坚持“六项制度”,包括异地抽检制度、复检制度、能力验证制度、会商制度、结果通报制度和跟进开展检打联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