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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同意《2022年仁和区中坝乡学房村乡村 振兴省级示范村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 批复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呈报<2022年仁和区中坝乡学房村乡村振兴省级示范村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修订<四川省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你局编制上报的实施方

案进行审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022年仁和区中坝乡学房村乡村振兴省级示范村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请进一步补充完善工程类项目详细施工设计图和预算,

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加强项目管理

请你局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统筹推进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协调等工作落实到位。落实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加强项目日常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安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请你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修订<四川省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规定管理项目资金,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加强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附件:关于呈报《2022年仁和区中坝乡学房村乡村振兴省

级示范村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