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 自助服务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0-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农业农村局、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攀食安办 202226号)要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自助服务点建设,引导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现将《攀枝花市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自助服务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1017

(联系人:白明祥,联系电话:18080786078

攀枝花市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

自助服务点建设方案

 

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按照攀枝花市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自助服务点建设,引导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和溯源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以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程溯源体系。

二、建设目标

(一)全市除2022年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项目县(仁和区)以外的涉农县(米易县、盐边县),各建设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自助服务点3个。

(二)每个自助服务点带动30户农户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三、建设内容

依托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村为民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园区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标杆主体,整合农兽药残留快检设备和人力资源,建设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自助服务点。

(一)悬挂“攀枝花市××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自助服务点”门牌(或标牌)。

(二)制度公示上墙。张贴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填写示例、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清单、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清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试行)》等挂图。

(三)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所需要的电脑、打印设备以及所需要的纸张等耗材;要留存开具的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档案或记录,手工开具的应保留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存根联。

(四)有条件的自助服务点应配置自助式电子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打印机,引导生产主体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打印承诺达标合格证。

(五)落实专人负责合格证自助服务点的指导工作。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协管员负责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自助服务点的服务工作,指导农户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四、进度安排

(一)20221031日前,落实自助服务点选点,配置相关硬件设备;建立主体名录,开展宣传;

(二)20221115日前,组织培训,每个自助服务点培训30户以上农户。

(三)20221130日前,对自助服务点的管理运行进行规范,形成制度。

(四)20221210前,对自助服务点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填写规范、查验有据,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把自助服务点建设作为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重要内容,确保有人抓、有人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自助服务点建设按要求按时限推进。

(二)加强信息报送。

各自助服务点所在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监管员、村协管员要掌握服务点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