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第三批)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9-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现将攀枝花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867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1.仁和区163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30万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00万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乡镇600万元。
2.米易县109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50万元,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300万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740万元。
3.盐边县1147万元,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100万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47万元。
二、资金用途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实际精准安排使用资金,要将产业发展和助农持续稳定增收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乡镇、“天府第二粮仓”建设,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3521083,0812-3338965
意见收集人:杜华东、罗菊、熊杰
电子邮箱:870159984@qq.com;2315733@qq.com;
2842191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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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