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2-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3年,我局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川委发〔2021〕23号)、《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攀委发〔2022〕7号)、《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府法组办〔2023〕4号)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依法兴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予以报告。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1.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深刻领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强化转化运用,推动部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印发《2023年度学法用法计划》,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纳入学法计划,2023年我局党组会前学法12次。印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我局当前正处于机构改革阶段,待改革结束后将及时完善“法治帐图”并备案。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组织全局职工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考试。2023年度,我局学法考法132人,注册学习率100%,参考率100%,考法及格率100%,优秀率93.94%。
(二)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1.强化党对依法治市的领导。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农业法治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建立例会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依法治市工作会,年初总结、安排本年工作,半年分析问题、推动落实,年底汇报、检查完成情况。
2.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依法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12·4宪法”宣传周期间,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2023年四川省“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线上直播,学习宪法,开展宪法宣誓,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印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了“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3.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持续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资格管理,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市农业执法机构的76名执法人员(男50人,女26人)均已办理新版行政执法证。
(三)切实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护航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
1.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023年组织开展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开展前,按照“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制发了《2023年攀枝花市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40余人次。“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50余人次。“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宣传群众1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
2.持续推进区域法治协同。配合水利、司法等部门做好安宁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中涉农领域立法调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3.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发放《收集农业农村领域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告知书》,列出我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台账》,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坚持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有一定差距”等四方面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及时清理与“放管服”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于2023年4月、11月对全局各科(室)针对规范性文件清理作了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要求、清理方法、清理步骤等,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份,分别为《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攀枝花市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的通知》(攀农发〔2020〕66号)《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农机报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农发〔2021〕38号)《中共攀枝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攀委农领办〔2021〕2号)《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攀农规〔2023〕1号)。无修改、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后,及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印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主体、审查要求、审查流程等,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2023年动态调整了我局行政许可权力事项共26项,并通过官网公示。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开展落实农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优化审批办理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尽可能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配合市大数据中心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我局经与上级部门积极对接,目前省农业农村厅已将“一单一图一表”办公厅审查,待定稿后我局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一单一图一表”制作我市“一单一图一表”。
2.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和评估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后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听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决策机制、规则和程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川明炬(攀枝花)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2023年法律顾问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1份,行政合同审核19份。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督查。印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建设、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二是强化案件办理。组织或参与“中国渔政亮剑”、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豇豆农残治理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2023年,市、县(区)联合、协同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1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办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79件,罚(没)金额13.27万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2件。案件办结率100%。三是强化执法公示公开。每年底进行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统计、公示、备案。公布“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抽查事项计划、方案,组织完成牵头的“双随机、 一公开”农业领域6大类13项联合执法抽查任务。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四是抓好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报送。组织对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大评查,优选3卷行政执法案卷报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省级案卷评查。在局网站公布典型案例。
4.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强化执法保障。各级农业行政执法办案经费基本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农业执法检查、执法检测检验等办案经费基本有保障。全市农业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新版农业行政执法服装已全部配备到位。市、县(区)执法装备配备(如执法车、执法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强光电筒等)等基本满足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需求。二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全市2023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全面提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年度学法、考法。通过“人防+物防+技防”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保障。三是持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印发《农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农业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建设工作相关制度方案》,细化农业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农业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建设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宣传等具体落实方案,明确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度、措施。四是抓好投诉举报处理。及时接访、交办、回复县(区)、社会群众、12345市长信箱等涉农相关投诉、举报。
(五)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夯实法治攀枝花基础。
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报送《关于“八五”普法的自评报告》。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过程中宣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营造农村浓厚的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氛围。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同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全市共培育了188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并稳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各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现有在岗执法人员,许多原主要从事技术专业业务工作,缺乏系统全面行政执法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对案件调查、取证、处罚、文书制作等执法能力待提高。
(二)创新力度不够。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创新力度还不够,需探索创新为广大干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方式、内容和载体。
(三)执法人员不到位。目前,部分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空编数较多,执法人员还不到位,执法力量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任务不匹配,制约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落实,对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来依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还有差距。
(四)联合执法合力不足。农业行政执法与相关行政、业务等部门的职能职责边界存在交叉,部分行政、业务等部门存在一定工作推诿。与公安、检察、法院、市监、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合力还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
(二)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和整改落实事项,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建设、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有关制度。
(六)加强对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5次,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2023年,围绕涉农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
(七)进一步完善年度述法制度机制,健全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认真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重点内容。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读物。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加强依法执政。
一是加强党组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坚持从严治党,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规范履行职能职责。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实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痕。加强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三是切实推进农业法规“立、改、废”。四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五是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六是加强执法工作队伍管理。七是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四)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二是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三是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