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2022年盐边县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 2022 年盐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的请示》(盐边农发〔2022〕44 号)及相关附件收悉,2022年6月17日由市农业农村局主持召开了《四川省攀枝花市2022年盐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专家组形成了《四川省攀枝花市 2022 年盐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2022年盐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盐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发挥项目区资源优势,带动区域农村经济 增收的重要措施;是缓解项目区用水紧张状况,解决干旱、半干旱地区缺水的重要措施;是配合现代化、高效农业示范,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的重要措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可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地方经济长久发展,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好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15号)文件精神,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实施盐边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必要和可行的。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通过水利措施、农业措施和科技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0.5万亩。
(一)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整理面积3991.51亩。其中:实施浆砌石田埂683.08亩,新建浆砌石田埂31073.49m,建设配套农机下田通道84处;实施生态埂3308.44亩,新建生态埂49626.56m。
(二)土壤改良。
土壤改良地力培肥10000亩。其中:使用有机肥40.98吨,采用秸秆腐熟还田559.02吨(农户自行实施),涉及农户651户2288人。
全县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点43个,其中项目区(惠民镇)3个,国家和省级续建耕地质量监测点2个,其中项目区(惠民镇)1个,开展省县共建耕地质量综合检测点2个,开展耕地质量数据库变更评价和成果编制1个。(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另行编制并报市局备案)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
主要工程包括:新建200m3蓄水池11口;整治0.3×0.3m渠道27条3866.24m、0.4×0.4m渠道9条1750.24m、0.6×0.6m渠道3条244.65m、1.0×1.0m渠道6条1427.82m、1.2×1.2m渠道5条932.26m、1.5×1.5m渠道4条586.74m、2.0×2.0m渠道2条182.98m。
(四)田间道路工程。
硬化田间道路28条6363.71m。主要工程包括:硬化3.0m宽机耕道2条1295.51m,硬化2.5m宽生产路26条5068.20m;新建错车道9处、道路堡坎11处130m、道路涵管31处;道路指示牌、护栏36处。
(五)高效节水工程。
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面积5000亩(民主村408.28亩、和平村3875.13亩、建新村716.59亩)。主要工程包括:新建200m3蓄水池19口,首部过滤系统管理房18处,配套Φ110PE管25条10851m,配套Φ63PE管169条25475m。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23.6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专项补助1498.6万元,市级财政配套1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347.06万元,农民投劳折资27.95万元。
五、建设地址
四川省盐边县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惠民镇实施,分布在民主村、银河村、兴隆村、和平村、建新村5个行政村。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9个月,2022年9月—2023年5月。
七、建设单位
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八、建设业主
惠民镇人民政府。
九、项目招投标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审查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进行投标活动。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资金县级报账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促进工程早日建成并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审查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3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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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组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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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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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用招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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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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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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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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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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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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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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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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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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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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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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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招标范围: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补充说明:科技措施项目和土壤改良措施采取政府采购。 二.招投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介发布,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投代理机构负责。 四.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五.评标专家的规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 六.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 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07〕14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八、开标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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