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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2022年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呈送四川省米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批复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202274日由市农业农村局主持召开了《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专家组形成了《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米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米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发挥项目区资源优势,带动区域农村经济 增收
的重要措施,是缓解项目区用水紧张状况,解决干旱、半干旱地
区缺水的重要措施,是项目区巩固脱贫工作,解决群众脱贫致富的有力抓手;是配合现代化、高效农业示范,改善生态环境,提
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的重要措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工程可有效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将对项目区的巩固脱贫、发展起到积极促进和示范作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深入推进米易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建设规模。

米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实施农业措施、水利措施(含高效节水)、道路措施、土壤改良(含耕地质量监测)等拟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

(二)主要建设内容。

1.农业措施:土地整理1763.13,田形调整浆砌石田埂398.66亩(马井村222.21亩,庄房村176.45亩),旱地整理1364.47亩(马井村533.43亩,庄房村831.04亩),配套农机下田通道54处;新建排灌沟渠1998m,新建浆砌石田埂25448.77m,新建生态埂594.94m

2.水利措施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包括新建高效节水灌溉措施蓄水池21口);新建与整治渠道6976m其中新建渠道4097m、整治渠道1514m,管道输水1365m;新建高标准农田小型集雨设施(蓄水池)33(其中:200m3蓄水池25口,100m3蓄水池8);结合水价改革工作安装用水计量设施27套。

3.田间道路:田间道路811396m。其中:2.5米宽的田间生产道路(C25砼)1998m3米宽的机耕道路(C25砼)6568m3.5米宽的机耕道路(C25砼)2830m

4.土壤改良:土壤改良10000(增施微生物菌剂)。长期耕地质量监测点4个,耕地质量调查点40个。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76.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0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350万元,农民以物投劳折资70.16万元。其中:

高标准农田小型集雨设施(蓄水池)建设投资157.16万元;土地整理投资1089.3万元;田间道路工程建设投资642.49万元;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投资108.93万元;高效节水建设投资836.74万;土壤改良费50万元;标示标牌费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5.79万元,耕地质量监测费用23万元,其他费用31万元(其中:科技推广措施费10万元、水土保持费1万元、项目管护费20万元);独立费用126.75万元。

五、建设地址

米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米易县麻陇彝族乡的黄草坪村、中心村、红岩村、庄房村、马井村、云盘村等6个村

六、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9个月,20229月—2023 5月。

七、建设单位

米易县农业农村局

八、建设业主

麻陇彝族乡人民政府。

九、项目招投标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审查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进行投标活动。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资金县级报账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促进工程早日建成并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审查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714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投范围

招投组织方式

招投方式

不采用招投形式

 

全部招投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与材料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招标范围: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补充说明:部分蓄水池采用民办公助,科技措施项目和土壤改良措施采取政府采购。

二.招投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介发布,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投代理机构负责。

四.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五.评标专家的规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

六.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

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0714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八、开标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