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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情况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1-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 落实情况

  截至2022年9月底,《攀枝花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由我单位牵头的5项事项,“已完成”5项,占100%。

  (一)采取的具体工作举措及配套政策。

  1、大力开展三大主粮生产保险。稳步开展稻谷、玉米等主粮作物大灾保险试点范围,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粮油作物保险保障水平全市农业主导产业和主要农产品的保险政策全覆盖,全市主要农业县(区)稻谷、玉米等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9.44%,收入保险成为农业保险重要险种,实现农户愿保尽保。

  2、扎实抓好生猪养殖保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落实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阶段性提高保额的政策,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并通过“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补充保险”的形式提高保险保障水平。探索依托养殖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户)创新生猪保险模式和财政支持方式,提高保险机构开展生猪保险的积极性,推动生猪保险愿保尽保。

  3、优化特色农产品保险政策。围绕现代农业“7+3”产业体系,按照“突出产业、合理布局、地方主责、协同推进”的原则,支持粮、果、菜、畜、桑、烟等攀枝花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分批分步确定市级支持重点,市级财政通过保费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县(区)因地制宜、突出区域和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为攀枝花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4、稳妥有序推进收入保险。继续推进“芒果价格保险”,稳妥开展生猪价格保险试点、蔬菜价格保险试点,支持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着力探索构建 1+2+N 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格局;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促进农户稳产增收。

  5、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保险机构与灾害预报、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的合作机制,提供农业种植面积、防疫数据、价格公布数据、气象信息等涉农数据和信息的查询端口,动态掌握参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相关情况,从源头上防范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

  (二)取得的进展成效。

  2022年,全市中央政策性保险实现大规模扩面,主要农业县(区)稻谷、玉米等主粮作物农业保险参保面积43.3万亩,参保覆盖率达到79.44%;参保育肥猪参保23.35万头,比上年增长12%,能繁母猪参保3.9万头,与上年参保水平基本持平。继续大力推行地方特色保险,出台生猪价格保险新政策,首单保险1200头;芒果价格保险27437亩,比上年增长25.21%;全面实行烤烟收入保险,首次推行烟农零缴费,市县(区)财政每亩补贴保费16元,承保烤烟7.2万亩,参保率100%;继续大力推行肉牛、青花椒、设施蔬菜、露地蔬菜、枇杷等地方特色自然灾害保险,努力实现农户愿保尽保。

  (三)创新的经验做法。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与本局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把农业保险作为全面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与财政、保险机构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四)自查评估总体情况。

  1.从组织落实看,明确了牵头责任,落实了专人负责。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长抓落实,计划投资财务科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各相关业务科室通力配合的组织格局。

  2.从时间进度看,我市各项农业保险稳步推进,农户对保险接受度和购买意愿逐步提高。

  3.从攻坚突破看,加强了考核,提升工作质量。重点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上级补助资金使用、业务推动、对承保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农业保险覆盖率、安全稳定等项目进行考核。

   4.从改革效果看,采取了有效措施增加承保险种,实现新增险种及主要农业产业险种全覆盖。加强农险产品的开发创新,扩大保险范围,丰富保险内容。加强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

  二 存在的困难问题

  政策宣传还不到位,农民获赔额低、农民投保积极性不够高。目前,大部分地方政策宣传工作依赖的是中标的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在人力、物力和责任心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不能完全将宣传工作深入到户,将政策解析到位,这就造成政策推行了多年,大多数农民仍然不甚了解,认为这是一项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在推销,而不知晓这是国家给予了补贴的一项惠民政策,农民要么不知道投保,要么不愿意投保,甚至很多种植和养殖大户都因为不了解政策而没有参保。目前开展的政策性保险赔付比例较低,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依靠理赔款,农民的基本生活困难仍无法解决,因此部分农民不愿投保,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和建议

  (一)提高保险标准,加大补贴力度。除保险机构提高理赔标准外,政府也应加大补贴力度,对保险金额、理赔标准按照不同农作物投入的平均生产成本来确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保险意识。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宣传工作,积极支持和鼓励广大农户参与保险购买;另一方面要“以灾为鉴”,向农户宣传因未参保而带来的损失和保险理赔带来的实惠,不断提升农户的保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三)转变保险方式,承担保险责任。农业政策性保险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调推进”的原则。政府及其基层组织要因地制宜地进行引导;保险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开展运作,严格区分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加大政策性保险的投入,依法依规履行保险程序,承担保险责任,切实维护农户利益。

  (四)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保费补贴资金真正惠农。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