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 “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 推荐工作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8-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经组织推选,审核把关,完成了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荐组织情况
接到通知后,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经局党组与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将文件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分配表在第一时间转发至各县(区)。组织相关人员按评选条件进行申报,评选工作突出实干导向,坚持德绩兼备,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确保了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评选推荐过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组织评选,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经得住检验。经局党组会研究、各县(区)申报:我市先进集体(4个),拟推荐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1个:盐边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所属相关单位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个(含差额1个):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米易县撒莲镇人民政府、盐边县惠民镇人民政府、攀枝花市聚禾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先进个人(5个),拟推荐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职务检疫站站长李维强;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1个:米易县农业农村局粮油与种业工作站站长何鑫;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所属相关单位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3个: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曾绍敏、攀枝花市聚禾源种植合作社理事长开永发、攀枝花市怡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佳银。
经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审,先进集体为盐边县农业农村局、米易县撒莲镇人民政府、盐边县惠民镇人民政府、攀枝花市聚禾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先进个人为李维强、曾绍敏、开永发、周佳银。
三、考察及意见征求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对初审通过的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在征求推荐对象有关部门意见中,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攀枝花市怡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佳银给予行政处罚,经与农业农村厅沟通,及时将周佳银替换为攀枝花绿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平霞。其余推荐对象无意见。
四、公示情况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于8月2日将荐2023年度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对象在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干部群众对推荐对象的任何反映。
五、推荐意见
综合以上意见和情况,同意推荐盐边县农业农村局、米易县撒莲镇人民政府、盐边县惠民镇人民政府、攀枝花市聚禾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李
维强、曾绍敏、开永发、李平霞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个人。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