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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局农机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7-06-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农牧(交通和农业水务、农林畜牧)局、财政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及《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363号)要求,结合攀枝花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二、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标准

  2017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5小类92个品目(详见附件1)。各区(县)根据本区域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对不需要的农机具,可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进行设置封闭。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 2016年第5号),四川省停止补贴装有国Ⅱ发动机的农机产品。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省农业厅按照部省相关规定,制定了《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已在网上(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站(http://www.scagri.gov.cn/)发布通告。攀枝花市农业信息网(http://www.pzhagri.gov.cn/hnzc/index.shtml)也可查询。

  三、补贴程序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仍然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方式,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继续按照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执行。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各区(县)农业、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投诉处理等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行风政风建设,强化政策实施的监管和考核。县级农业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县级财政部门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坚持依纪依法依规行政,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职责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县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开展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对补贴机具进行核查。县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购机补贴政策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二)加强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

  根据全面推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化的要求,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地将我省农机补贴品目范围和补贴额调整、补贴政策实时变动、补贴办理截止时间安排等事项宣传到乡镇、村、农户,认真做好政策调整的通告和解释工作。

  (三)补贴产品生产企业与经销商责任

  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部、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操作,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各经销商要严格执行“三包”服务规定,加强补贴机具购机者的技术培训工作。经销商要及时提供正式发票,如因经销商不能及时提供正式发票造成购机者未能及时申请报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销商负责。经销商若处理库存机具,需在购机发票上注明“处理库存机”字样。

  一旦发现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有违纪违规行为,各区(县)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附件: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7年6月26日

  

附件

  

四川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35个小类92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1.1.1翻转犁、1.1.2旋耕机、1.1.3耕整机(水田、旱田)、1.1.4微耕机、1.1.5田园管理机、1.1.6开沟机(器)、1.1.7机耕船。

  

1.2整地机械:1.2.1圆盘耙、1.2.2起垄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2.1.1条播机、2.1.2穴播机、2.1.3小粒种子播种机、2.1.4根茎类种子播种机、2.1.5水稻(水旱)直播机、2.1.6免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2.2.2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3栽植机械:2.3.1水稻插秧机。

  

2.4施肥机械:2.4.1施肥机(化肥)、2.4.2撒肥机(厩肥)、2.4.3追肥机(液肥)、2.4.4中耕追肥机、2.4.5配肥机。

  

2.5地膜机械:2.5.1地膜覆盖机、2.5.2残膜回收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3.1.1中耕机、3.1.2培土机。

  

3.2植保机械:3.1.1机动喷雾喷粉机、3.1.2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3.1.3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3.1.4风送式喷雾机。

  

3.3修剪机械:3.2.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4.1.4割晒机。

  

4.2玉米收获机械: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4.4.1油菜籽收获机、4.4.2花生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4.5.1薯类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4.6.1青饲料收获机、4.6.2割草机、4.6.3搂草机、4.6.4捡拾压捆机、4.6.5压捆机、4.6.6抓草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5.1.1稻麦脱粒机、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5.2.1粮食清选机、5.2.2种子清选机。

  

5.3干燥机械:5.3.1粮食烘干机、5.3.2果蔬烘干机。

  

5.4仓储机械:5.4.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6.2.1磨粉机、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6.3.1水果分级机、6.3.2水果打蜡机、6.3.3果蔬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6.4.1茶叶杀青机、6.4.2茶叶揉捻机、6.4.3茶叶炒(烘)干机、6.4.4茶叶筛选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7.1.1离心泵、7.1.2潜水泵。

  

7.2喷灌机械设备:7.2.1喷灌机、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7.2.3灌溉用过滤器。

  

7.3其他排灌机械:7.3.1抗旱机泵。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8.1.1青贮切碎机、8.1.2铡草机、8.1.3揉丝机、8.1.4饲料粉碎机、8.1.5饲料混合机、8.1.6饲料搅拌机、8.1.7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8.2.1孵化机、8.2.2清粪机(车)。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8.3.1挤奶机、8.3.2贮奶罐、8.3.3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8.4.1增氧机、8.4.2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9.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9.1.2手扶拖拉机、9.1.3履带式拖拉机。

  

10.设施农业设备

  

10.1连栋温室设施设备:10.1.1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1.其他机械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11.1.1固液分离机、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