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攀枝花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2024年3月7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四川省长江流域进步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需研究制定《攀枝花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长江流域进步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不来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20〕17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攀枝花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按照“学习领会--初稿--会稿--征求意见稿”的流程开展拟稿工作,在认真学习《四川省长江流域进步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攀枝花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有效修改意见,最终形成了《攀枝花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的说明
《攀枝花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共二十一条规定,对我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中通过使用钓具、钓法获取钓获物的行为进行规范。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