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提出的《关于打造都市农业,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6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村集体经济和近郊康养农业项目享受农业县区方面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机构,确保初期土地的除杂修整以及后期的系列服务”的建议
(一) 加强政策资金扶持。一是加大财政投入。2020 —2022年,全市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分别为226,633万元、227,200 万元、229,761万元,米易县、仁和区、盐边县先后被评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二是出台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十五条措施,从资金支持、税费优惠、融资贷款、激励奖励等方面发力,着力优化发展环境。集中力量抓好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集体经济扶持项目,2022年投入资金2300万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印发《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大比武”活动工作的通知》(〔2022〕—67),按照盘活资产、土地流转、产业发展、服务创收、村企合作、入股分红、联村共建7种模式,选取了27个典型案例,汇编形成《攀枝花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案例选编》供县(区)、乡镇、村参考。
(二)加快补齐发展短板。2022年聚焦全市48个薄弱村实施村级集体经济重点攻坚行动,实施“消薄”“提质”“问效”三大计划,支持县(区)因地制宜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鼓励设立乡村发展公司、“党建+供销合作社”模式、清理农村集体土地等,全市48个薄弱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启动村级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建立“每村1个发展规划,1名市(县)领导,1个部门(单位),1支工作队,1名金融指导员,1本指导手册”的帮扶机制,制定消薄方案、明确发展计划、落实帮扶措施,2022年底前全面消除年收入不足3万元的集体经济“薄弱村”。
(三)持续强化干部支撑。“启动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实施乡村振兴主题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动员280余名村干部提升学历,全覆盖培训乡镇、村干部3000余人次,激活乡村治理发展动能。有针对性地向扶持村、“薄弱村”等选派到村任职选调生233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98名,充实乡村人才队伍,为村级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激励引导乡村党组织对标看齐、创先争优,推荐选树省级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2名,市级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15名。
(四)建立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机构。一是健全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农技推广机构5个(其中:副县级2个、正科级3个),核定事业编制83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70人,专业技术人员45人,占在岗人员的64%;县(区)级农技推广机构23个,核定事业编制215名,实有在编在岗农技推广人员203人,主要从事技术推广人员148人,占在岗人员的72.9%;乡(镇)农技推广机构68个,核定事业编制323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99人,编内在岗主要从事推广150人,占在岗人员的50.1%。二是持续推进益农社、“农民工服务站”信息服务建设。全市已建成益农信息社村级站点409个,投入资金300余万,举办“家电下乡”场镇活动70余次,带动地方农资产品及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设,针对村社提供就业岗位,目前共建立了5个“农民工服务站”标杆点位。
(五)确保初期土地的除杂修整以及后期的系列服务。制定并印发《攀枝花市 2022—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及任务分解的函》,向上争取到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资金 418.56 万元。根据 2020 年攀枝花市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数据,全市现有受污染耕地面积 88992 亩,2022 年省下达我市任务面积 88468 亩,任务完成率为 100%。
二、关于“因我市属于热带河谷气候,光热资源丰富但气候炎热少雨,望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农作物水系配套及灌溉设施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强抵御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的建议
一是2020年以来,全市共投资1145万元,对龙岗、凹乌林等4座病险水库实施了除险加固,共计恢复蓄水能力35万m³,恢复改善灌面0.32万亩;投资100万元,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了维修养护,同时,通过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投入6.85亿元,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3.36万亩、高效节水7.06万亩。二是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以政府投资为牵引,鼓励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两手发力构建农田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新机制。三是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强化农业领域节水,积极推广管道输水以及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费收缴制度,实行灌溉用水计量收费,所收水费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实现工程使用和运行维护平衡,形成可持续的良性运营机制。
三、关于“给予资金鼓励我市发展区域性优势农产品特色品牌。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建议
(一)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做好商标注册有关工作,指导完成“攀枝花芒果”“米易番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全市绿色食品共19个,其中水果17个,蔬菜2个;2023年新增枇杷1个,芒果2个。国家商标局商标受理窗口于4月18日正式批复开展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作用,为农业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宣传、商标注册、品牌保护等“一站式”服务,截至6月已受理2件涉农商标。支持农业市场主体争创天府名品,3名农业领域个人进入第三届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复审名单。
(二)抓实有机产品认证监管。继续强化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监管,配合省局开展有机产品的监督抽检,联合县(区)市场监管局对有机投入品使用记录、生产体系维护、农事记录以及标志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做好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的监督与审核,督促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下发了《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认证监督检查通知》,组织开展了有机产品认证生产企业检查,目前共检查4家企业,结合“世界认证日”宣传活动,开展广场宣传,播放宣传标语,现场接受咨询服务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深入推进“攀果”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制定印发《“一品牌两中心”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照目标任务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一月一调度。一是加快“攀果”商标注册。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攀果”和“攀之果”“攀@果”等近似商标的保护性申请。完成“攀果”LOGO和包装盒设计。措资金40余万元,完成了“攀果香”“攀果鲜”“攀枝果”等主要障碍商标收购,“攀@果”商标已通过国家商标总局注册,攀果”被农业农村厅纳入“川果”系列品牌打造,获得省级专项支持资金100万元。二是建立 “攀果”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健全覆盖芒果、枇杷、石榴等“攀果”标准化生产体系、品控体系,以标准助力“攀果”品质提升,促进特色水果产业发展。严格落实“攀果”果源基地标准化生产措施,在全市范围内铺设物联网智能监测设备22套,精准指导农户施肥用药,有效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三是强化“攀果”社会化服务。已组建了以“攀果”品牌运行为主责主业的攀枝花攀果发展有限公司,建成了“陌农帮”芒果产业大数据中心;建设2个芒果良种繁育中心,认定“攀果”优质果源基地2.5万亩,新建“攀果”社会化服务机构7家。
(四)厚植品牌成长土壤。以《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宣传贯彻为契机,引导企业树立赶超先进、质量为上、品牌为先的价值取向,加大绿色认证、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政府、市场、群众共同培育、创建、保护本土品牌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市农业农村工作。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