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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4号提案初步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0-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推动政银企协作联合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支持肉牛养殖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24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肉牛产业是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肉牛产业有利于我市农业产业和畜牧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对促进我市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共同富裕实验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动我市肉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我市成立了攀枝花市肉牛产业推进工作专班,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了调研、会商,已初步形成了《攀枝花市金融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攀枝花市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一、关于“创新金融服务政策,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建议

  (一)落实政策支持。一是指导银行机构在增信、资金投向、利率等方面对肉牛产业链企业给予适当倾斜。目前,全市银行机构内部均制定了关于支持肉牛等牲畜产业发展的信贷政策,信贷支持主体可覆盖各类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其中农行对从事肉牛养殖两年以上的农业企业可提供不超过生产经营所需投入资金70%的贷款额度,对农业经营主体可提供单户最高1亿元不等的授信额度,且针对畜牧业重点客户、该行总行级核心客户、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可不受贷款额度限制。邮储银行对肉牛养殖经营年限1年以上(含1年)的农业经营主体可提供最高500万元的抵押类贷款额度,对经营年限3年以上(含3年)的可提供最高100万元的信用类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较基准利率最高下调15个BP。二是督导保险机构深入落实政策性农险要求。目前辖内地方财政支持的政策性肉牛保险责任主要是养殖死亡保险,保险金额6000元/头、费率6%,肉牛养殖户承保的保险保费由财政部门分担80%,起赔条件是连续7天死亡率达到承保数量的10%,承保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截至2023年末,全市银行业发放肉牛产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2%(涉及邮储银行、攀枝花农商银行),贷款平均利率同比下降58个基点,全年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中用于发展肉牛养殖的占比21.6%。

  (二)我市拟进一步开展信贷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为支持肉牛产业的发展,拟对攀枝花市范围内从事肉牛养殖的农户和企业,通过实施财政贴息等政策给予信贷支持,加快扩大肉牛产业规模。

  1.拟支持范围。攀枝花市范围内从事肉牛养殖的养殖农户(含专业大户以及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养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精深加工企业等。

  2.拟支持措施。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对支持我市肉牛产业发展的贷款项目予以财政贴息。

  3.拟支持标准。县(区)财政的贴息标准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对完成年度肉牛养殖增长目标的县(区),市级财政每年给予非扩权县财政贴息资金30%的奖补,给予扩权县财政贴息资金10%的奖补,市级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财政贴息政策期限为3年。

  二、关于“创新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风险把控能力。”的建议

  (一)推进产品创新。指导银行机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养殖加工主体等经营实际,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地方财政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搭建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推进拓展新型抵质押物范围,创新推出肉牛活体、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等抵质押、信用类贷款。

  目前,攀枝花农商银行针对肉牛养殖经营主体推出“助农振兴贷”“支小惠商贷”、省农担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农担贷”以及支持三年内循环使用、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的农户小额纯信用贷款“农e贷”等多种产品满足差异化信贷资金需求。其中“助农振兴贷”“支小惠商贷”运用人行支农再贷款资金、支小再贷款资金提供期限最长2年、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享受1年财政贴息、贴息比例2%的信贷资金支持。在开发运用肉牛养殖专属信贷产品方面,农行推出“智慧畜牧贷”肉牛活体抵押贷款;邮储银行推出“肉牛产业贷”,支持房产抵押贷款及信用贷款两种信贷模式。2023年,全市保险业中平安财险作为政府选取的试点单位提供政策性肉牛保险支持,该公司提供肉牛风险保障金额0.23亿元、赔付金额100.5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9.7%、735.8%,累计承保肉牛3887头,覆盖米易、盐边、仁和、西区养殖户133户次。为支持肉牛产业的发展,拟对攀枝花市范围内从事肉牛养殖的农户和企业,通过实施保费补贴等政策给予保险支持,有效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二)拟进一步开展保险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1.拟支持范围。攀枝花市范围内养殖农户和企业所饲养的能繁母牛、种公牛、育肥牛、牛犊,重点倾斜能繁母牛。

  2.拟支持措施。开展政策性肉牛养殖保险,由县(市、区)财政给予养殖农户和企业保费补贴。

  3.拟支持标准。养殖农户和企业承担保费的 20%,其余 80%的保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对于非扩权县,即东区、西区、仁和区、钒钛高新区,市级和区级财政各承担 40%的保费;对于扩权县,即米易县、盐边县,市级财政给予县级财政总保费10%的奖补,县级财政实际承担70%的保费。

  (三)拟进一步开展担保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为支持肉牛产业的发展,拟对攀枝花市范围内从事肉牛养殖的农户和企业,通过实施担保费补贴等政策给予担保支持,扩大财政资金拉动作用。

  1.拟支持范围。攀枝花市范围内从事肉牛养殖的养殖农户(含专业大户以及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养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精深加工企业等。

  2.拟支持措施。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业务奖补,促进降低担保费率,贷款农户的担保费原则上不超过每年1%。

  目前《攀枝花市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和《攀枝花市金融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集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待市政府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我们后续将积极对接,力争凝聚合力,全面推动我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感谢您对我市肉牛产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工作。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审核: 周太敏   责任编辑: 沙孟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