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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推进我市文化遗产引领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17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及优势情况

  目前,我市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已形成,共有80项非遗项目进入了省、市、县(区)三级保护名录,其中15项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入省级保护名录,22项被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列入市级保护名录,43项被县(区)级人民政府列入县(区)级保护名录。手工桑葚膏制作技艺、盐边国胜茶制作技艺、鸡枞的由来、撒莲芙蓉糕制作技艺、甘蔗皮酿酒技艺、老渡口酒酿造技艺等一大批与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项目被列入了非遗保护体系。近年来,我市依托特色非遗资源,建设了一批体现乡风民俗的微博馆、传习所,形成了以“记住乡愁”为主题的乡村民俗微博馆群和非遗体验基地,支持鼓励苴却砚雕刻、傈僳族刺绣、国胜茶制作、油底肉制作等非遗项目由文化资源向文化产品转变、由传统传承向文化产业发展转变,在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还入选了文化旅游厅典型案例。

  贵委梳理的“四川攀枝花西区攀枝花苏铁系统”、“攀枝花农业栽培和管理系统”、“攀枝花块菌生态系统”、“四川仁和攀西裂谷农牧系统”、“攀枝花安宁河谷爬沙虫生态系统”等农业文化遗产挖掘、包装、申报等工作,已指定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和治理指导负责办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核,争取条件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二、关于我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建议

  (一)“设立市级和县级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专门管理机构”的建议。市农业农村局已经与市委编制委员会协调沟通关于设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机构设立问题,争取在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中增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办公室”牌子,做到农业文化遗产发展与保护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成效。

  (二)“全面调查(普查)攀枝花市农业文化遗产”的建议。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文广旅局对全市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了一次调查,掌握了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保护、申报、发展方向,年内完成相关调查报告。

  (三)“全面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基础调查和基础研究”的建议。就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事项,农业农村局与中国农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市农林科学院、三线博物馆等机构进行了协商,争取合作契机。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个相关研究项目。

  (四)“加强思想统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市农业农村局计划在年底经费预算中,单列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费,并积极整合农业相关经费,确保经费支撑。

  (五)“加大宣传力度”的及建议。上半年,市农业农村局已经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宣传三次,发放资料450份,受众1500人次。计划将农业文化遗产宣传与农业技术培训、科技下乡、农业品牌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宣传工作,让农业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建议,我们将持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工作,让农业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