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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成立攀果(果蔬)检测及技术研究服务中心的建议》(第11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织科研院所、高校相关专家进行讨论和论证,共同协商并筹措相应资金成立攀果(果蔬)检测及技术研究服务中心,打造我市果蔬产业技术服务高地”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和市、县(区)、乡镇三级农技服务机构作用,初步形成科研、推广、生产“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格局。加强与中国热科院、四川省农科院、川农大等科研院校的合作,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攻关,提升农业科研创新效率和成果转化水平,建成中国晚熟芒果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基地、中国热科院四川攀枝花研究院等一批重点项目,川西南滇西北农业科研高地地位进一步巩固。同时,我市不断提升农产品监测检测能力,成立了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蚕种质量检验站、市种子质量检验站),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7名,建筑面积1458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358平方米、检测室面积1100平方米,农药质量检测、有机残留检测、无机残留检测做到独立分区,配备有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具有农畜水产品、农业环境、肥料、农药等4大类95个产品30项产地环境216个参数的检测能力。根据整合职责相近事业单位的改革导向,在已有农产品检测等机构前提下,不宜新增职责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

  针对贵委在提案初办过程中提出:可否加挂“‘攀果’检测及技术研究服务中心牌子,以便一站式服务于‘攀果’品牌发展”的补充建议。经主办、会办单位沟通,一方面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快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攀枝花芒果》《红玉软籽石榴果品质量等级》《攀枝花芒果安全标准》《攀枝花枇杷安全标准》等11项水果地方标准制定,在当前具有果蔬检测和技术研究方面职能职责的机构及单位,加大关于“攀果”品牌产品检测和研究的优化调整;另一方面在整合职责相近事业单位的改革导向下,等待改革政策实施时,将针对“攀果”品牌对应做好机构编制方面的保障,对农产品质量检测方面对职能职责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

  二、关于“通过行政监管和品牌准入审批保护好‘攀果’区域公用品牌,对于销售的果蔬每批次进行检测,每箱附带检测报告”的建议

  2021年,市政府印发了《“攀果”品牌打造“九个一”行动方案》(攀办发〔2021〕99号),方案从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品牌营销能力、完善品牌保护机制等方面着手推进“攀果”品牌打造。在品牌维护方面,严格落实“攀果”果源基地标准化生产措施,在全市范围内铺设物联网智能监测设备22套,有效收集芒果生长数据、环境数据和病虫害数据,精准指导农户施肥用药,有效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制定了《“攀果”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市国投集团现有平台为基础,加强与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数据资源共享,建立“攀果”质量追溯体系。加快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化进程,开展检验检测、产品认证、产品溯源,构建从生产端到消费端的“攀果”质量全链追溯系统。在“攀果”生产基地,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销售合格证制度,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引进3条集糖度测定、果型分选、糖心筛查于一体的智能分选设备,日分选能力500吨以上,从内到外保障“攀果”产品品质。

  同时,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和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94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攀枝花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攀农发〔2020〕22号),明确全市范围内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自《方案》实施以来,我市全面推广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动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模式,我市食用农产品进入“带证上市”时代。

  三、关于“对果蔬保鲜、加工新技术进行实验与研究;对果蔬新品种进行研究和技术推广;对果蔬种苗进行培育;对果蔬种植户进行日常技术指导;解决果蔬种植户种植期间遇到的问题如病虫害等”“组织将果蔬产业新产品、新技术进行中试和示范,以及进行产业化、规模化推广应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依托资源优势,瞄准农业现代化,努力探索“以产业体系为支撑、向特色品质要效益”的山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加快构建“7+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一是坚持种业先行。切实做强种业“芯片”,整合多方科研力量,充分发挥企业主体地位,选育出果蔬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50余个,建成国家级品种资源保护基地2个,收集种质资源220份,储备芒果新品种250个,杂交株系2200份。大力实施工厂化育苗,每年为稻、蔬、烟等产业提供种苗2亿株。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5%,水果、蔬菜等产业优良品种率达96%以上。二是坚持科技引领。充分发挥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和市、县(区)、乡镇三级农技服务机构作用,初步形成科研、推广、生产“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格局。整合全市农、林、水行业科研队伍,组建芒果、高效节水、园林花卉等农业科研创新团队,累计实施各级各类农业科技项目280余项。研发、集成了比较成熟的产业配套技术100余项,选育出了蔬菜、果树等26个新品种,制定涉农地方标准200余项,获国家级科技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2项,国家专利25项。下一步,我市将与科研院所建立密切合作,到2025年建设高水平芒果良种繁育中心,培育新品种株系500个以上,以“攀芒”命名适宜攀枝花种植的晚熟芒果新品种,且通过国家农作物品种认定,利用现有储备,改良、推广新优稀特奇芒果新品种6万亩。三是延长产业链条。近年来,我市围绕主导产业,就地就近开展烘干、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促进农产品减损增效,近三年累计申报成功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75个,争取中央、省级产地冷链保鲜项目资金4070万元,撬动社会投资10796万元。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总静态库容量由2018年的26450吨增加至50218吨,增长89.86%。培育引进攀乡源、田野、时光田园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发出芒果原浆、芒果浓缩汁、芒果冻干、芒果冻块、枇杷膏、核桃油、米易红糖、桑葚果酒等高附加值产品,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80%(含初加工)。

  四、关于“对‘攀果’品牌使用进行审批和日常监管”的建议

  在完善“攀果”品牌保护机制方面,我市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方向,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面、系统、一体化的“攀果”品牌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品牌保护监管。制定“攀果”品牌管理使用办法,对“攀果”品牌使用者实行动态监管,构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印发了《“攀果”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定、严进宽出、动态管理的监管流程,严格选择生产主体,优先遴选一批国家级出口芒果质量安全示范区所辖基地、部级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备案出境水果果园作为“攀果”生产基地。目前,已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基地25个、生产主体100户。对品牌示范基地每年进行复审,不合格者立即取消资格,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提供生产服务、制定产品标准、发布产品信息、规范品牌使用、维护品牌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全力维护“攀果”品牌形象。聚焦网络销售、批发零售市场、流动摊贩等重点对象,持续开展“打击假冒攀枝花特色农产品专项执法行动”“春雷行动2022·攀枝花特色水果‘打假’执法行动”及“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有力维护“攀果”市场秩序,保护“攀果”良好口碑。围绕打击虚假标注产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发布虚假广告、未明码标价等方面破题“攀果”打假,着力查处打击一批假冒“攀果”典型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相关案件54件,罚没收款共计4.51万元。组织召开“攀果”种植企业(大户)、农专社恳谈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经营者、包装印制企业行政约谈会,平台内经营者及网络交易平台告诫会,责令11户网络交易平台自觉遵守诚信经营等商业道德规范,发动协会547家会员单位自觉遵守《不以外地水果冒充攀枝花水果销售和杜绝早采销售的公约》,共同抵制“悲情营销”“卖惨带货”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以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品牌经济建设维权援助工作,指导市场主体开展商标、地理标志维权,推动商标地理标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市农业农村工作。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