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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1-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要内容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公开的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职能职责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

  1.职责介绍。介绍本机关主要工作职责。

  2.领导信息。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分工。

  3.机构设置。包括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设置。

  4.法规公文。包括涉及本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文;本机关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公文。

  5.工作动态。反映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动态。

  6.公告公示。包括本机关人员招聘、人员任职公示,面向全社会和公民的公告、制度、统计数据、意见征询等。

  7.人事任免。包括内设机构、直属干部任前公示、任免通知。

  8.财务。包括收支预算情况说明等。

  9.互动交流。包括领导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

  (二)范围及时限

  《攀枝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为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的主要依据。《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1.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anzhihua.gov.cn/ );

  2.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panzhihua.gov.cn/ );

  3.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

  4.新闻发布会;

  5.信息公开栏;

  6.其他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的农业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305号

  办公时间:8:30-12:00,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2-3306521

  邮政编码:617000

  电子邮箱:暂未开通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本机关网站(http://nyncj.panzhihua.gov.cn/ )下载或向本机关申请领取《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目前,本机关受理申请人的在线申请、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在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本机关网站(http://nyncj.panzhihua.gov.cn/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一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进行申请,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的填写要求

  申请表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1.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的予以受理,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3.本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下载附件: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审核: 周太敏   责任编辑: 邓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