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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5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典型案例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9-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盐边县委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徐刚在项目建设中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1年8月,时任红格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徐刚在负责红格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农房风貌打造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将红格镇昔格达村的农房风貌打造工程指定由昔格达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佐元实施。为感谢徐刚帮助,杨佐元于2011年底将其一辆二手别克君越轿车送给徐刚,2013年初,徐刚将该车变卖获利5万元;2013年初,徐刚收受杨佐元以感谢费名义所送的现金8万元。2022年5月,徐刚受到留党察看、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盐边县红格镇昔格达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佐元在工程实施中套取资金、违规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2011年,在昔格达村S310复线还水还路项目实施中,杨佐元违反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未进行比选或招投标,便将工程项目下达实施,并通过虚增工程量非法获利20万元。2019年2月至2021年1月,杨佐元违反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直接安排代某某实施进村旅游道路等多个工程项目,先后收受其所送现金共计18余万元。杨佐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杨佐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华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林夕程、华山村原文书蒲大明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012年3月,在攀枝花市炳三区二期公园后山弃土场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征地过程中,时任华山村村主任林夕程、华山村文书蒲大明通过虚构土地附着物的方式,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0万元设立“小金库”,1.7万元用于不符合报账要求的征地拆迁交通费、餐费等支出,剩余8.3万元进行私分,其中,林夕程获得2.8万元,蒲大明获得2.7万元。2021年9月,林夕程、蒲大明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乌喇么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智伟等3人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验收流于形式问题
2013年,大田镇乌喇么村先后实施银厂箐组1.75KM机耕道整治硬化项目和2KM机耕道改建项目,时任大田镇乌喇么村党支部书记兼银厂箐组组长王智伟明知两个项目设计存在重合,实际修建道路长度不可能达到设计要求,但为解决银厂箐组集体债务,在道路实际长度少于设计长度的情况下,虚增工程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时任大田镇乌喇么村村委会主任王树才在项目验收过程中,不认真不负责,未对道路长度进行核实,即在验收资料上签字同意;时任大田镇政府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魏云生未认真履行验收职责,未审核验收资料,即在工程验收表上签字同意。2020年7月,王智伟、王树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魏云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攀枝花市仁和区啊喇彝族乡大竹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文周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3年,仁和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在啊喇彝族乡啊喇、官房、大竹3个村实施,建设内容包括田网建设、渠网建设、路网建设等。刘文周利用担任大竹村村委会主任、大竹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资金扶持等方面为某工程建筑承包商提供帮助,并先后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25万元。2022年7月,刘文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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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
审核人:王荣
编辑:彭彩鹏
图文来源: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