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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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期满换证申请时间:有效期满6个月前;(若有效期满6个月后提交申请,则需申请新的许可证,证书编号改变); (二)新增加生产种子的品种和已载明品种增加生产地点的,大春作物:播种30日前,最迟5月31日;小春作物:播种30日前,最迟12月31日;对于国家南方部分区域一...
所属分类:业务办理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一)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仅指田间种植环节,加工包装销售必须办证); (二)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 (三)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所属分类:业务办理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
所属分类:业务办理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长江十年禁渔”主要是禁止天然水域生产性捕捞,期间非生产性捕捞的垂钓(只允许一人一线一杆单钩)、挖沙、取石、水禽放养等活动可按相关规定照常开展。禁止使用拖网、围网、地笼网、罾网、滚钩等禁用渔具,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捞,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
所属分类:政策咨询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全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禁渔时间:2023年3月1日0:00至6月30日24:00;《攀枝花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攀枝花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
所属分类:政策咨询来源: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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